为深入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理念,全面落实绿色矿山建设相关政策要求,兴和县自然资源局聚焦矿山生态保护、安全生产,统筹推进矿山综合治理各项工作,以系统举措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协同共进。
一是坚持分类施策、精准发力,扎实推进历史遗留无主矿山生态修复,通过政府统筹、社会参与模式,落实清运整治、边坡加固、覆土绿化等治理措施,推动废弃矿区从“生态伤疤”向绿色空间转型。持续压实有主矿山主体责任,严格落实“边开采、边修复”要求,将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纳入绿色矿山建设考核指标,督促企业按“一矿一策”制定修复方案,同步推进采空区回填、塌陷区治理与植被恢复,实现开采与修复时空协同。
二是在安全生产与灾害防控环节,深入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常态化检查与专项督查,聚焦开采流程、设备运行、作业规范等关键领域,严查安全隐患并建立闭环整改机制。针对汛期地质灾害风险特点,强化隐患点排查、监测预警与应急演练,完善“监测—预警—处置”联动体系,重点防范滑坡、泥石流等灾害,筑牢矿区安全防线。
三是在资源管理与勘查开发领域,加强矿证全流程监管,将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纳入矿业权出让、延续、变更等环节,倒逼企业落实绿色发展责任。同步推动矿产资源高效利用,鼓励企业采用先进工艺提升资源回收率,促进共伴生矿产综合开发,以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助力绿色矿山建设。
下一步,兴和县自然资源局将持续深化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体系落实,强化政策支持与动态监管,让绿色成为矿业发展的鲜明底色,为保障资源安全、守护生态环境提供坚实支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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